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障精准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方式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写《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附件2)提出认定申请,并在该表相应位置签字作出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疾病证明、下岗证明等)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详细审核。
(三)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期间,要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不得出现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等情况。
(四)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本学院认定的贫困生名单,并在学院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各学院在认定工作中对特殊群体应重点核查其家庭情况,符合认定条件的,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群体主要指: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等。
(六)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相关要求。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清单
1.公示材料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
2.附件1:《xxx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纸质版(1份,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3.附件2:《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填写样表及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看附件5。
4.附件3:《年级(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
5.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填写样表及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看附件5。
(二)材料摆放顺序
请按如下顺序从上往下摆放:
1.公示材料。
2.附件1(学生序号必须与后面的纸质材料顺序保持一致)。
3.各认定评议小组材料:以认定评议小组为单位,从上往下摆放:附件2(涉及的学生个人支撑材料附后)→附件3→附件4的顺序摆放。
(三)报送时间
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15:30前。
(四)报送地点
请将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A02办公室),电子版请务必用U盘或者移动硬盘拷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各类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给予高度重视,提前准备,顺利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相关附件已发至各学院,请按要求按时提交。联系人:吴松华;联系电话:0851-8862217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