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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属各系:

根据国开行和省教育厅贷款办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年毕业生诚信答题

(一)答题对象: 2017年贷款毕业生

(二)答题要求:

1、答题系统网址: http://222.85.149.6:99/login.aspx

2、答题时间:5月17日—7月31日

3、答题分数在9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打印出相应的成绩单上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待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验证该成绩单为有效的成绩单(有效的成绩单是指学生信息与实际信息相符且分数不低于90分)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二、2017年续贷学生工作要求

 (一)需要续贷的学生,通过本人的账户和密码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地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申明 。

(二)填写《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附件2

(三)6月份学校审核办理阶段,学生持《续贷申明申请》和《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1、老校区办理阶段6月1日—30日。

  2、新校区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老校区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三、做好2017年续贷学生网络诚信答题工作

(一)2017-2018年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答题时间为7月1日—10月31日。

 (三答题要求,答题分数在90分以上为合格。若贷款学生不按要求参加诚信教育网络答题活动的,高校不予办理贷款回执确认,则本年度贷款不成功。

  四、9月份做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五、9月—12月开展贷款学生诚信教育等相关工作。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