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黔教办函〔2016〕5号精神,决定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地方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2015年是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任务急时间紧,各系要高度重视,在收到《关于报送2015年我院
直招士官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组织后,各系通过班主任例会广泛宣传这一国家资助政策,排查我院2015年通过直招士官入伍的学生,通知家长将学生的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
二、2015年首批资助对象
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
报送2015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报表》(见附件)。
(二) 学生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三)上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之前。
本次因时间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的学生,可纳入今年10月份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材料一同报送。
附件: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报表
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