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省教育厅下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组织评选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各系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学院2017届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行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热心为同学服务,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三)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且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进校以来学习成绩优秀,无违纪记录、原则上无补考科目,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10%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四)积极参加学生素质拓展教育活动,在校期间素质拓展学分平均成绩达90分。
(五)优秀毕业生一般应在省级、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团积极分子和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中选拔。
三、评选比例:
各班按照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进行评选。达不到评优条件的,不得勉强。
四、评选要求:
请各系务必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采用二级公示的方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干扰。
五、评选方法:
评选前由毕业生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班级民主推荐,经系一级组织评选及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注意:专业填写全称,不得简称,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及公示文件)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附件2,注意:“附件2”一式两份,内容要求宋体5号字体电脑打印版规范填写,不得使用其他笔填写。主要事迹内容从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及社会实践入手,突出学生先进事迹描述,填写内容充实。班级推荐意见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但班主任签名、系领导签名必须手签。)报送学生处复核并第二次公示和报请学院审批。
六、评选步骤和报送时间:
1、3月14日前完成系一级评选、审核和公示,将结果报送学生处。
2、3月23日前由学生处完成复核和公示后报请学院审批。
3、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4、联系人:王欢 杨树枫
电话: 0851-88133388
七、其他:
附件相关表格请在学生工作处QQ群共享资源或学院网站上下载。
附件:1、《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2、《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15日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印发 |